您现在的位置: 申请程序
>
签证申请
签证申请
对于中国境内的学生,签证申请应在爱尔兰大使馆北京签证处或上海总领事馆递交。
在申请中,学生要求提供下列文件:
- 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必须在你计划于爱尔兰完成学业时的6个月后到期。如果你持有的是过去的护照,那么需要将其和申请一起提交给相关部门。
- 课程证明:就读学院所出具的一封录取通知书,证实你已经被该学院录取并将学习一套全日制教育课程,其中每周日间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5小时。该录取通知书应详细说明你计划学习的课程;并确定学习课程所支付的费用总额,而且这一费用已经如数支付。如果该学院代你投保了医疗保险,那么必须在通知书中注明详情。备注:司法部将认真考虑学院出具的教育和其他证明文件,以便做出签证申请决策。
- 理解掌握所选课程的能力:你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达到必需的学术成就级别,因而能够理解并掌握所选择的课程。这类证明文件包括:考试成绩、资格认证和证书。
- 费用:如果课程的学费低于6000欧元,则在你申请签证之前必须一次性全额支付给学院。已经支付学费的证据应包含在该学院寄给你的录取通知书中。如果课程的费用超过6000欧元,那么在你申请签证之前必须支付至少这一金额(6000欧元),支付证明应包含在你的录取通知书中。
- 个人医疗保险:每位学生都应投保个人医疗保险。学生即将就读的学校、学院、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应提供这类保险证明,并随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录取通知书中应包括即将就读的学校、学院、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代学生投保的具体细节。学生在动身之前于本国国内投保的个人保险证书可以作为替代证明。
- 家庭成员:申请人应在申请中详细说明已经在爱尔兰或其他欧盟国家定居的家庭成员。此处的家庭成员包括:直系堂兄弟姐妹、姑姑、叔叔、侄子、侄女或祖父母。授予的学习签证并没有授权你携带任何家庭成员与你一起到爱尔兰。
- 申请人的财力: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表明自己有充足的资金,可以负担在爱尔兰的费用支出,其中包括遇到突发事件时无需向国家基金求助。你还必须证明自己或你的资助人已经为接下来的几个学年准备了每年至少7000欧元的资金,这一数目并不包括这些学年的学费。
- 要求提供正确无误地表明所有人身份的银行结帐单,并附带一份译文以及预估申请日期期间的汇率详情。
- 请注意尽管在学习期间可以允许你在爱尔兰做兼职工作,但是在评估你的财政能力时并不会将这部分潜在收入考虑在内。
- 如果你的学业获得了奖学金资助,那么请提供该奖学金的具体资料,以及一封证明信。
- 一份解释你希望在爱尔兰学习的目的的陈述
- 一份详细、时间连续的个人简历
- 申请人本国的从业细节:如果申请人为在职人员,那么雇主必须证明:
- 所有课程的费用均由雇主提供,或,如果该员工自己出资,那么雇主必须证明,在他/她看来,该员工有充足的资金来源,能够支付这类费用。
- 同意该员工在这段时间内离开公司,这一时限必须和申请人所学习课程规定的期限一致。
- 参加所提出的课程的学习目的。
- 申请人的薪资水平,以及具体收入
- 3张近期护照照片
授予的学习签证并没有授权你携带任何家庭成员与你一起到爱尔兰。
有关签证的最新信息,请与爱尔兰驻华签证处直接联系:
北京
北京亮马河南路14号塔园外交办公楼2单元11-1
爱尔兰大使馆签证处 邮政 100600
电话 : + 86 10 65326945 / 65326971
传真 : + 86 10 65326956
电子邮件 : irlvisa@public3.bta.net.cn
网站 : www.embassyofireland.cn
北京签证处对外开放和接受电话咨询时间如下 : 周一至周五 09.30 – 12.00 , 14.30 – 16. 00
北京签证处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古国和柬埔寨公民的签证申请。
上海
上海市南京西路 1376 号
上海中心大厦 700 A 室
爱尔兰驻上海总领事馆 邮政 200040
电话 : + 86 21 62798729
传真 : + 86 21 62798739
爱尔兰驻上海总领事馆对外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09:30 - 12:30 。受理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 14:00 - 16:00 .
爱尔兰驻上海总领事馆只接受上海、浙江、安徽、江西以及江苏省居民的签证申请。
香港
香港爱尔兰领事馆
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九号2105室
电话:+852 2527 4897
传真:+852 2537 1011
电子邮件: ireconhk@netvigator.com
爱尔兰驻香港领事馆只接受香港地区的居民的签证申请
签证决定
- 学生签证申请的签发时间取决于提交的申请数量,同时还因一份申请从申请人所在地大使馆送达都柏林签证处之间所花费的时间而变化。
- 在申请签证时,你应留出尽可能多的时间,最少要8周时间。
- 签证结果每周在网站www.justice.ie上公布。你可以通过输入签证参考编号查看结果。
上诉权
- 如果你的签证被拒签,那么你可以在2个月内对此决定进行上诉。
- 上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至:
签证上诉官,
司法部
13-14 Burgh Quay
Dublin 2
Ireland
- 在上诉书中,应清楚说明所有申请被拒绝的原因。其他附加证明文件应随上诉书一起递交。
- 必须在上诉书中提供你的签证参考编号,并注明你的姓名和国籍。
- 对签证拒签而进行的上诉行为不需要支付费用。
- 如果发现你在申请中提供虚假或错误的信息,或提交虚假、伪造或欺骗性文件,则不允许上诉
再次入境申请
- 首次签发的签证只能使用一次。
- 如果拥有合理的理由将要离开爱尔兰一段很短的时间,那么必须事先安排向外交部提出再次入境签证申请。
- 必须能够证明在返回爱尔兰以后,仍将继续你的学业。
- 在签发再次入境签证之前,你必须到国家移民局注册备案。
- 有关如何申请和到何处申请再次入境签证的信息,请察看网站www.justice.ie 上的“再次入境签证”中的内容。
- 确保你拥有计划前往的国家的正确的签证(相关的),这是你的责任。
- 备注:在动身前往北爱尔兰之前,必须事先取得英国当局签发的签证(北爱尔兰地区包括安特里姆、德瑞、唐、弗马纳和蒂龙五个郡)。
学习签证续签
在每次国家移民局注册卡到期时,你都有责任自行申请更新。注册卡通常在学年末到期,而且必须更新,以便继续下一学年的学习。注册卡更新时,需要你所在学院开立证明信,详细注明你学习的课程以及在上一年的课程出勤情况。注意,如果你的出勤率很低,那么移民局可能不允许你留下来继续来年的课程学习。
参加临时工作的权利
- 只有参加至少一年全日制学习课程、并获得教育与科学部资质认证的学生才被给予参加临时工作的权利(规定为:每周最多20小时的兼职工作或在学校放假期间的全职工作)。
- 除上述条件外的其他学生均无权参加临时工作。
- 临时工作规定:学生每周最多做20小时的兼职工作,或在正常的学院放假期间参加全职工作。这类工作不应干扰你的课程出勤率,未能提供满意的出勤纪录证明将导致注册卡延期拒签,不允许继续留在爱尔兰的严重后果。
- 参加临时工作的权利将随着学校课程的完成而终止。
- 国家移民局在你护照上加盖的印章将表明是否允许你从事临时工作。
- 如果对此有疑问,那么应该在你接受任何工作之前,先与移民局核对。
- 任何违反签证条件的情况均会导致对你资格的重新审核,甚至可能被驱逐出境。